“可儿,你去年的那个漫展,是不是有个男摄影师想睡你,被你拒绝了?”
“是……是啊。” 可儿不知道她为什么提这个。
“如果那个男摄影师,在你拒绝后,突然去派出所报案,说你强奸了他。你觉得警察会信吗?”
“当然不信!我是女的!”
“对。因为你是女的,他是男的。” 慧兰的脸在烟雾后若隐若现,“但在林锋这个案子里,他是男上司,对方是女实习生。这就是原罪。”
“我给你们讲个去年的案子吧,就隔壁省。”
“那边有个男的,约了个女网友。两人你情我愿,开房,上床。那个男的呢,我都不知道是有点变态癖好,还是为了防止仙人跳,总之他把全过程都录了音。”
“那个女的叫得那叫一个欢,自己主动女上位不说,甚至做了一次还主动要求第二次。这证据够铁了,对吧?”
我和可儿都点了点头。
这难道还能算强奸?
“结果呢?” 慧兰冷笑,“几天后,因为那个男的不想谈恋爱,那个女的翻脸了,去报了强奸。”
“然后,那个男的就被抓了。一审判强奸罪,六年。”
“什么?!” 我和可儿几乎同时叫出声来,“法官疯了?有录音啊!”
“录音?” 慧兰不屑地撇撇嘴,“法官说,录音只能证明发生了性关系,不能证明女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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