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的广播不停的播放着“想走,便可走”的噪音。
它果然是活的。
可我没走,大抵是因为同情心有些泛滥,或者,怕死,这可能是个考验。
恰巧我感受到了,一个侥幸幸存的同胞,正在304病房里,虐待着幸存的几位病患,它抱怨着人类的无能,抱怨着自己的可怜无助,抱怨着人类是它的灾星,抱怨着人类为什么不能帮它活下去。
它可怜极了,那哭之欲出的神情,真是楚楚动人,脸上的每一分无助和痛苦都是那么的真实。
“目标已瞄准。”
“砰!”
我选择用手上的枪结束了它的痛苦,打爆了它的脑袋。
打死它的理由也很简单:我是护士,但也是渺小的病人,噩梦是治不好的,我怕死,不想被白明杀死,就像病床上的他们一样,不想被淫魔杀死,我和他们没什么区别,这样无理的泄愤,我喜欢不来。
但这一枪以后,我也确信了,我不再是淫魔,不再是它们的同胞了,我是,梦魇,能于睡梦中夺走他人性命的怪物,但也只是个渺小到随时会死的怪物罢了。
梦里我打爆了它的头,现实里,毫发无损的它突然停手,转而是找到了把锯骨刀,在几位病人绝望之际自己切断了自己的脑袋,血淋淋的脑袋就这样完整的掉了下来。
现在我明白了,白明是怎么杀死淫魔的...
[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,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...]